榆树市总工会2019年“金秋助学”活动开始了
王艳波 2019-08-09 19:51:51 浏览:3 回复:0 点赞:2
榆树市总工会2019年“金秋助学”活动开始了~~
一、助学对象
全市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在编在岗患有重大疾病、遭受意外伤害等导致生活困难,且子女上学并持有工会会员卡的困难职工(农民工)。
二、救助条件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以申请助学救助:
1.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20元(含),因子女上学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(农民工家庭320元)。
2.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840元(含)以内,由于患病、残疾、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子女上学的困难职工家庭(农民工家庭640元)。
3.家庭人均实际生活水平在840元(含)以内,由于遭受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、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子女上学的困难职工家庭(农民工家庭640元)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在助学范围内:
1.拥有2套(含)以上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5平方米的;
2.拥有商业店铺、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;
3.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、船舶、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;
4.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;
5.拒绝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的。
三、助学标准
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助学对象,发放一次性助学金。具体标准如下:
1.新入学学生:①本科及大专生助学标准为4200元/人;②高中及中专生助学标准为3000元/人。
2.在校学生:①本科生助学标准为3000元/人;②大专生助学标准为2000元/人;③高中及中专生助学标准为1000元/人。
四、上报材料
1.困难职工(农民工)家庭申请表。
2.公示。
3.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审批表。
4.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。
5.单位证明。
6.收入及其它证明材料。
请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、困难农民工,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,由所在单位工会上报到上级工会。本次“金秋助学”活动,以各乡(镇)街总工会、局工会、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。
报送地点: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;
报送时间:2019年8月19日前,逾期不予办理哟。
联 系 人:孔庆喜 黄 禹 付 裕
联系电话:13364642677 13644300222 15948110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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